警方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搜索,當場在套房內查獲蘇姓男客與謝姓女子從事性交易,在謝女皮包內查扣保險套等證物,2人供稱係由賴嫌媒介提供場地,事成後男客交付 賴嫌2500元,謝女分得1500元。
賴嫌否認有媒介性交易,供稱以1000元將房間租借給應召女子,企圖規避刑責,警方根據蘇姓男客及謝姓女子指證,認定賴嫌向不特定對象攬客媒介色情交易,訊後將其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,另謝女及蘇姓男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。 台南市警五分局員警,在北區查獲出租套房涉賣淫。記者黃宣翰/翻攝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pinterest
警方接獲民眾檢舉,北區西門路大樓暗藏春色,懸掛「時租套房」招牌,實為媒介女子與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, >基隆市中山區證件借款 分局行政組員警前往探訪,發現該套房出入有門禁把關,房間內部擺設、燈光與一般出租套房有異,搜尋該店網路留言藏有性交易暗示字眼,向法院聲請搜索票。
台南市北區西門路一家商業大樓暗藏春色,懸掛「時租套房」招牌,實為媒介女子與男客從事半套性交易,市警五分員警前往探訪後查獲套房內查獲蘇姓男客與 謝姓女子從事性交易,在謝女皮包內查扣保險套等證物,全案依妨害風化等罪嫌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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